承压设备渗透探伤标准(九)
 
5.8观察 5.8.1观察显示应在显像剂施加后7分钟~60分钟内进行。如显示的大小不发生变化,也可超过上述时间。对于溶剂悬浮显像剂应遵照说明书的要求或试验结果进行观察。 5.8.2使用着色渗透探伤剂进行渗透检测时,缺陷显示的评级应在白光下进行,通常工件被检面处白光照度应不大于或等于1000lx;当现场采用便携式设备检测,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满足时,可见光照度可以适当降低,但不得低于500lx。 5.8.3使用荧光渗透探伤剂进行渗透检测时,缺陷显示的评定应在暗室或暗处进行,暗室或暗处白光照度不大于20lx。检测人员进入暗区,至少经过3分钟的黑暗适应后,才能进行荧光渗透检测。检测人员不能戴对检测有影响的眼镜。 5.8.4辨认细小显示时可用5~10倍放大镜进行观察。必要时应重新进行处理和渗透检测。 5.9复验 5.9.1当初夏下列情况之一时,需进行复验: a)检测结束时,用试块验证检测灵敏度不符合要求; b)发现检测过程中操作方法有误或技术条件改变时; c)合同各方有争议或认为有必要时。 5.9.2当决定进行复验时,应对被检面进行彻底清洗。 |